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纪委纠正“四风”要求,确保务实节俭廉洁过节,学院纪委就中秋、国庆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执纪监督,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五个“严禁”
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宴请、公款吃喝、赠送月饼节礼等礼品;严禁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聚会、旅游、探亲等活动;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出入私人会所等高消费娱乐休闲餐饮场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发放津贴福利等。
二、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
全院各级领导干部要履行“一岗双责”,率先垂范,带头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既要自身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又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防止在遵守纪律上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前对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把各项纪律规定传达到每一名干部。领导干部要坚守责任担当,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教育提醒,防止不正之风发生,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文明节俭。
三、强化执纪问责,实施责任追究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学院纪委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强化执纪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同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学院纪委举报电话:0451-86143026。
中共哈尔滨金融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