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金融学院院长办公室文件
哈金院办〔2015〕7号
哈尔滨金融学院院长办公室
关于2016年元旦和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院教学计划安排,经办公室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院领导同意,现对2016年元旦和寒假放假时间安排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元旦放假时间安排
2016年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4日(星期一)全体教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在校学习。放假期间,学院第一食堂营业。
二、学生寒假时间安排
学生寒假时间为2016年1月16日至3月4日。学生期末考试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至15日,16日正式放假。学生返校注册时间为3月5日、6日,3月7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三、教职工寒假时间安排
教职工寒假时间为2016年1月18日至3月2日。2016年1月16日、17日(星期六、星期日)正常上班,18日正式放假。全体教职工3月3日、4日到校,进行教学准备,3月5日、6日休息,3月7日(星期一)正式上班。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学年工作要点,全面细致地做好学期收尾工作,于放假前将学期总结和计划发送至办公室赵文博办公自动化邮箱。按照《哈尔滨金融学院“十三五”(2016-2020年)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各专项规划初稿务于12月底前报办公室刘丽萍办公自动化邮箱。要按照要求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各整改牵头部门要于放假前将整改情况报办公室金占军办公自动化邮箱。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部门不能放假。
2.各教学单位和教务部门要认真做好学生期末考试、下学期补考及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确保期末考试和下学期开学的正常教学秩序。寒假期间,新教学综合楼一楼单号侧对留校学生开放,并根据实际自习学生数量进行调整。
3.各教学单位和学生部门要认真做好学生离校和安全工作。寒假期间原则上学生需回家度假,确因实验实习、社会实践及考研复习等原因需要留校、推迟离校或提前到校的学生,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系审批后统一报送学生处,学生处审定后报后勤管理处和保卫处,以便统筹安排学生假期住宿和安全管理工作。要提前做好下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及学生返校注册等相关工作。
4.后勤部门要做好假期水、电、暖、气等的保障和维护保养等工作,同时要协调安排好留校学生的住宿和饮食等工作。寒假期间,第二食堂一楼营业。
5.基建部门要做好完工项目的工程验收和结算等工作,做好在建工程的文明施工、造价控制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6.办公室、学生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要按职责开展好假期值班值宿、安全保卫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学院的安全稳定。保卫部门要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要加强安全稳定信息收集,重大突发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杜绝迟报、漏报、瞒报情况。
7.各单位、各部门不得组织假期集体出游。中层干部寒假外出要按照学院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工作管理的规定履行请假和审批手续,并明确联系方式,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8.各单位、各部门遇有突发事件时,要按规定程序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确保全院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
哈尔滨金融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