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金融学院招聘金苑讲座教授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黑发〔2016〕20号),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切实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学科建设中的作用,增强学院教学、科研、服务社会能力和社会影响力,按照《哈尔滨金融学院金苑讲座教授聘任暂行办法》(哈金院党政联〔2017〕2号),现公开招聘“金苑讲座教授”。
一、应聘条件
(一)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学风严谨,学术道德高尚。
(二)具有博士学位,在国内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一般应担任教授、研究员等职务。
(三)学术造诣高深,在国内或国际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取得一定的学术成就。
(四)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能力,并且具有本人申报或指导团队申报国家级重点或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
(五)受聘金苑讲座教授的岗位职责按照《哈尔滨金融学院金苑讲座教授聘任暂行办法》(哈金院党政联〔2017〕2号)(详见http://rsc.hrbfu.edu.cn/info/1036/1165.htm)执行。
二、招聘计划
设岗单位 |
设岗专业(学科) |
招聘人数 |
金融系 |
金融学 |
2人 |
会计系 |
会计学(会计、财税、审计、资产评估方向) |
1人 |
计算机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人 |
投资保险系 |
金融学(投资、保险方向) |
1人 |
商务英语系 |
英语语言文学(英美文学方向) |
1人 |
管理系 |
税收学 |
1人 |
法律系 |
法学(民商法方向) |
1人 |
三、待遇和聘期
(一)金苑讲座教授的津贴标准一般为每年6万元人民币。聘期内分年度按月发放,年度考核前发放年度津贴总额的80%,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其余的20%津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扣发其余20%津贴。
(二)金苑讲座教授在受聘期间,依据《哈尔滨金融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高水平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哈金院〔2016〕22号)规定享受我院科研奖励。涉及匹配配套资金的项目享受学院正式教师待遇。
(三)聘任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四、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哈尔滨金融学院金苑讲座教授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rsc.hrbfu.edu.cn/info/1041/1166.htm),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jzjs2017@163.com,报名以收到电子邮件为准,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日16:00时。报名后,应聘人员还需将《哈尔滨金融学院金苑讲座教授申请表》纸制版(1份)、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和证明学术水平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5月2日交学院新教学楼676室,原件审验后返还本人。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电碳路65号哈尔滨金融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150030
联 系 人:王鹏
联系电话:0451-83147013
哈尔滨金融学院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