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英语专业和申报商务英语专业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2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发展规划,为更好突出我院专业特色,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撤销2010年设立的英语专业,同时申报商务英语专业,经教育部通过后即开始招生。
公示时间: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29日。公示期内如果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3145100;邮箱:3289746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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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